頭部外傷的嚴重程度的定義在波士頓兒童醫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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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微頭部外傷 |
表現為以下:GCS 14日至15日,沒有骨折顱底的跡象,沒有局部神經功能缺陷 |
主要的頭部外傷 |
以一個或多個以下:GCS≤13日顱底骨折的跡象,抑鬱顱穹窿的斷裂,局部神經赤字(感覺、運動、視覺、語言),創傷後癲癇發作 |
嚴重的頭部外傷 |
主要頭部外傷GCS≤8或迅速惡化的意識狀態和氣道管理必須包括麻醉師的參與 |
頭部外傷的嚴重程度的定義在孕產婦和兒童衛生研究所IRCCS Burlo Garofol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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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微頭部外傷 |
患者GCS 14日至15日 |
主要的頭部外傷 |
患者GCS≤13,包括那些與任何改變精神狀態或意識喪失 |
嚴重的頭部外傷 |
患者的GCS≤8或迅速惡化的意識狀態和氣道管理需要一個麻醉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