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背景
2019冠狀病毒病(COVID-19)是一種由嚴重急性呼吸綜合征冠狀病毒2型(SARS-CoV-2)感染引起的疾病。盡管許多報告詳細描述了sars - cov -2感染患者的一係列神經症狀,但關於神經-眼科表現的研究仍然很少。
案例展示
我們報告一例9歲女童在新冠肺炎後發生外展神經麻痹,在神經影像學上無其他神經疾病的證據。隨訪2個月時,臨床情況有所改善。
結論
麻痹的發生可能是由於潛在的神經病變的感染後免疫介導機製,而不是直接的病毒浸潤。盡管這種並發症很罕見,但必須加以考慮。
背景
嚴重急性呼吸綜合征冠狀病毒2型(SARS-CoV-2)於2019年12月底首次在中國武漢報告[1它是2019冠狀病毒病(COVID-19)的病原體,2020年3月,世界衛生組織宣布2019冠狀病毒病為大流行衛生緊急狀態。
COVID-19的臨床表現和嚴重程度從無症狀患者到重症(有時是致命疾病)患者差異很大[2].
盡管大多數SARS-CoV-2感染患者有發熱和幹咳、疲勞和呼吸短促等呼吸道症狀,以及肌痛和嗅覺喪失[1,3.,4],病毒可引起一係列臨床表現,包括心髒、腎髒、血管損傷、凝血功能受損和神經損傷[5].
大量證據支持SARS-CoV-2的嗜神經性和神經侵入性潛力[6],可累及中樞神經係統、末梢神經係統、肌肉及嗅覺道[7,8].
急性顱神經麻痹(CN),包括外展神經和動眼神經受累,已在成年人和年輕人中報道過,但在兒童中未很好地描述VI神經麻痹[9,10,11,12,13,14,15].
在本報告中,我們報告了一名9歲女性患者,在COVID-19後出現孤立性外展神經麻痹,在神經影像學上無其他神經疾病的證據,也無既往血管危險因素。
案例展示
我們報告一例9歲女童,在基本無症狀的SARS-CoV-2感染17天後急性發作持續性複視。病程中報告的主要症狀為頭痛,但無腦膜。分子鼻咽拭子通過實時逆轉錄酶聚合酶鏈反應(PCR)檢測到SARS-CoV-2 RNA的存在,確認了診斷。從感染開始10天後,檢測結果為陰性。
在眼部疾病發生前一周報告了持續72小時的並發發熱(溫度38.5°C)。患兒父母注意到患兒在使用手機時,右眼突然出現會聚性斜視。患者無眼動疼痛或虛弱、共濟失調、感覺異常和反射不足或嗅覺喪失/老年性失覺等其他神經係統症狀。
第一次臨床檢查在兒科兒童神經內科顯示完全和孤立的右眼外展失敗。水平複視持續在初次凝視時,並因遠處注視而加劇。1).眼部運動充分,瞳孔反應被保留,沒有上瞼下垂,突出,化學化或明顯的眼滲出物,或疲勞無力的證據。其餘的神經係統檢查和其餘的身體檢查均無明顯差異。
經眼科檢查,患者雙眼最佳矯正視力正常,未見瞳孔輸入缺損或眼球震顫。雙眼色覺(石原片)、裂隙燈檢查及視野均正常。眼運動檢查顯示不伴性內斜視(會聚性斜視),右眼外展受限,轉向右肩時頭部位置異常。具有圖像分離的水平雙目視覺在遠距離時通常比近距離時差,而在右眼時則更差。眼底正常。
大腦磁共振成像(MRI)對比增強多平麵重建研究,顯示正常。
腰椎穿刺顯示打開壓力正常,腦脊液成分正常。對主要嗜神經病毒的搜索,包括對SARS-CoV-2 RNA和寡克隆條帶的分析均為陰性。
血常規檢查正常,包括全血細胞計數、凝血、炎症指標、肝腎功能。
觀察48小時出院,複視無變化。
在合議庭討論之後,沒有進行任何治療。
在一周的隨訪中,患者報告複視持續,病程波動。建議對良眼進行貼片治療。隨訪2個月,患者雙眼視力改善,斜視減少。
討論和結論
第六神經麻痹的病因可以是先天性的,也可以是後天的。兒童獲得性外展神經麻痹最常見的病因已被發現是腫瘤,不像成人中更常見的血管病因[16,17].第二大常見原因是創傷[18,19].其他原因包括顱內壓升高、先天性、炎症、特發性和病毒感染後[20.].盡管第六神經麻痹與病毒性疾病之間有密切聯係,但確切的病理生理機製仍不清楚[21,22,23].
關於SARS-CoV-2,雖然發表的中樞和周圍神經表現的數據不斷增加,但很少有研究描述具體的神經-眼科表現[10].這些症狀包括頭痛、眼痛、視力障礙、複視和繼發於米勒-費舍爾綜合征(MFS)、Guillain-Barré綜合征(GBS)或腦炎和眼球震顫[10,24].
因此,我們決定報告一例由VI神經麻痹引起複視的年輕女孩,研究其與原發性SARS-CoV-2感染可能的病因關係。
SARS-CoV-2的神經趨向性[25,26]是由人血管緊張素轉換酶2 (hACE2)受體介導的,該受體廣泛表達,並被病毒利用進入宿主細胞。共同受體和附著因子,如跨膜絲氨酸蛋白酶2 (TMPRSS2)和堿基蛋白(BSG,也被稱為CD147),在ACE2存在的情況下增強了病毒的進入。此外,神經pilin 1 (NRP1)主要促進血管生成、神經節生成和血管通透性的調節,同樣通過作為細胞進入的共受體增強病毒感染性。
為解釋SARS-CoV-2的神經侵入性和神經毒性,提出的病理機製包括:
- 一)
病毒通過逆行或順行運輸機製從末梢神經到中樞神經係統(例如,通過嗅神經和嗅球的神經上皮,通過篩狀板)直接感染。
- b)
通過血液傳播途徑,SARS-CoV-2可通過以下三種機製進入中樞神經係統:1)跨細胞遷移,包括病毒與大腦微血管內皮細胞上的受體(ACE2、BSG或NRP-1)結合,並隨後通過跨細胞作用與內皮細胞交叉[27,28];2)特洛伊木馬機製,包括感染免疫細胞,然後將病毒帶過血腦屏障(BBB)進入中樞神經係統[26];或3)通過破壞內皮細胞緊密連接的細胞旁途徑[27,29].
- c)
一種全身炎症反應(包括自身炎症和高炎症反應),與細胞因子風暴破壞血腦屏障的有害作用相關(可導致腦病/腦炎、急性播散性腦脊髓炎、癲癇發作、意識改變)。
- d)
免疫介導的感染旁或感染後效應;據認為,SARS-CoV-2主要通過分子擬態產生自身免疫原性效應,導致自身免疫神經病變(影響顱神經和周圍神經),正如在GBS及其變體MSF病例中所證明的那樣[30.].
在我們的病例中,原發感染是無症狀的,大約2周後出現神經係統紊亂,提示神經病變的基礎是感染後免疫介導機製,而不是直接的病毒浸潤。
此外,除複視外,神經係統檢查完全陰性(未發現強度不足和良好的誘發反射),腦脊液蛋白水平正常,降低了GBS變異的可能性。即使在這種情況下,抗神經節苷抗體沒有測試,大腦MRI顯示正常的結果。
根據這些考慮,病毒誘導的免疫介導的神經病變可能是最可能的致病機製。
為了明確確切的病因,還需要在更大的人群中進行進一步研究,以驗證SARS-Cov-2感染與神經眼科疾病之間的關係。
數據和材料的可用性
在這項研究中產生或分析的所有數據都包含在這篇發表的文章中。
縮寫
- COVID-19:
-
2019年冠狀病毒病
- SARS-CoV-2:
-
嚴重急性呼吸係統綜合症冠狀病毒
- CN:
-
顱神經
- 聚合酶鏈反應:
-
聚合酶鏈反應
- 核磁共振成像:
-
磁共振成像
- CSF:
-
腦脊液
- MFS:
-
米勒費雪症候群
- GBS:
-
格林-巴利綜合征
- hACE2:
-
人血管緊張素轉換酶2受體
- TMPRSS2:
-
跨膜絲氨酸蛋白酶2
- BSG:
-
遺傳性
- NRP1:
-
Neuropilin 1
- 中樞神經係統:
-
中樞神經係統
- BBB:
-
血腦屏障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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倫理批準和同意參與
所有實驗方案均由意大利羅馬大學Sapienza倫理審查委員會批準(REC42/1/087,日期2022年3月)。該研究是根據良好臨床規範指南、國際協調會議指南和最新版本的赫爾辛基宣言進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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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波尼,男,辛尼科拉,b.l.,布林迪西,G。et al。1例9歲女童報告COVID-19和外展性神經麻痹。斜體字J Pediatr48歲的102(2022)。https://doi.org/10.1186/s13052-022-012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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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型冠狀病毒肺炎
- 外展神經麻痹
- 複視
- 腦部核磁共振成像